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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葡萄酒國家標準08年實施
經過修訂的葡萄酒國家標準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在生產領域裏實施,並由推薦性國家標準改為強制性
國家標準。本次修訂新增加了按含糖量對葡萄酒進行的分類。對於業界普遍關注的年份葡萄酒、品種葡萄
酒和產地葡萄酒,新標準即《葡萄酒》(GB15037-2006)給出了定義,並按色澤將葡萄酒分為白葡萄
酒、桃紅葡萄酒和紅葡萄酒;按含糖量將葡萄酒分為幹葡萄酒、半幹葡萄酒、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;
按二氧化碳含量將葡萄酒分為平靜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。根據標準,幹葡萄酒是指含糖(以葡萄糖計)
小於或等於每升4克,或者當總糖與總酸(以酒石酸計)的差值小於或等於每升2克時含糖最高為每升
9克的葡萄酒;半幹葡萄酒是指含糖大於幹葡萄酒,最高為每升12克,或者當總糖與總酸的差值小於或
等於每升2克時含糖最高為每升18克的葡萄酒。半甜葡萄酒是指含糖大於半幹葡萄酒,最高為每升45克
的葡萄酒;甜葡萄酒是指每升含糖大於45克的葡萄酒。平靜葡萄酒是指在20℃時二氧化碳壓力小於
0.05兆帕的葡萄酒;起泡葡萄酒是指在20℃時二氧化碳壓力等於或大於0.05兆帕的葡萄酒。新標準
還將特種葡萄酒納入規範之列,特種葡萄酒是指用鮮葡萄或葡萄汁在採摘或釀造工藝中使用特定方
法釀制而成的葡萄酒,包括利口葡萄酒、葡萄汽酒、冰葡萄酒、產膜葡萄酒、加香葡萄酒、低醇葡萄酒、
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標準的“術語和定義”屬強制性條款,其含義,如年份葡萄酒
的年份必須是指葡萄採摘的年份,甜葡萄酒必須是每升含糖大於45克的葡萄酒等。新標準改為強制性標
準並增加了根據含糖量進行的分類和感官分級評價的描述。衛生指標按強制性國家標準《發酵酒衛生標準》
執行,總酸以實測值表示,還增加了檸檬酸、銅、甲醇、防腐劑限量指標以及淨含量的要求。新標準要求,
所有產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著色劑、甜味劑、香精、增稠劑。理化指標屬強制性條款,共有酒精度、
總糖、幹浸出物、揮發酸、檸檬酸、二氧化碳、鐵、銅、甲醇、苯甲酸或苯甲酸鈉、山梨酸或山梨酸鉀
11項指標。新標準將葡萄酒分為優、優良、合格、不合格和劣質品5個等級,分級的要求在資料性附錄中,
不屬於強制性條款。 .
2008財政司司長財政預算案(演辭)
酒類貿易和集散業務
112. 接著我會談談酒類貿易和集散業務。根據業界估計,在日本以外亞洲地區的餐酒消費額,目前佔全球市場約百
分之七,總值約為550億元。業界預測,這個區域的餐酒消費額未來會有可觀增長,而增幅最大的地區包括內地、
香港、新加坡、南韓及台灣。
113. 香港的優越地理位置、先進運輸物流基建及國際推廣經驗,有利發展與優質餐酒相關的貿易、貯存及集散業務。
114. 現時,倫敦是全球優質餐酒的貿易和集散中心。業界表示,當中有不少業務為香港公司擁有。有業內人士估計,
如果香港積極發展與優質餐酒有關的各類業務,我們在餐酒貿易、貯存和拍賣方面的生意額,可能有高達總值40億元的
增長。長遠而言,我們相信也可為那些與餐酒貿易有協同效應的經濟活動,例如飲食服務、旅遊、品牌推廣和展銷、餐
酒欣賞和教育等,創造更有利的發展條件,並可開創新的職位。
115, 在考慮發展潛力和職位的創造後,我認為應該支持這些業務在香港進一步發展。業界曾表示,目前的酒稅和相關的行
政管制措施,是妨礙與餐酒有關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。我建議即時免收葡萄酒、啤酒及其他非烈酒酒類飲品的應課稅品稅,
並在法例修改後,撤銷有關的行政管制措施,以方便這些酒類飲品的進出口和貯存。政府每年會少收約5億6,000萬元。
撤銷葡萄酒有關牌照/許可証的管制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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